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s://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从20万元的民间高利贷开始,再到房产抵押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一环又一环”的借款与贷款,让省会的张女士一家一步步陷入了噩梦,从一个有家有业的小生意人变成了流浪者:为办贷款离了婚,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掉,生意完全停滞,如今只能寄住在亲戚家。最近,因看到监管部门对“套路贷”的解读与打击,张女士鼓起勇气走进了公安局报警,并且在网络上发布了“寻人启事”,寻找和自己一样遭遇的人,想联合起来一起讨个公道。

因为一次又一次的高利贷,如今的张女士婚离了,房子没了,自己一个人寄居在亲戚家。

1、一则“寻人启事”引出悲伤往事

记者日前在网络上的一个贴吧里看到了张女士发布的“寻人启事”。“寻人启事”的意思是,她在年从赵县的郝某处借了20万元高利贷用于生意周转,此后还款,又借款,又还款,在此过程中落入了郝某等人的圈套,签了公证书和委托书,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唯一的一套房子被卖,现已无家可归。她了解到和她一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她想寻找这些人,联合到公安局报案,讨个公道,尽力挽回自己的损失,回归正常生活。

根据“寻人启事”上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张女士,并且在她寄居的亲戚家见到了身材消瘦、满面愁容的张女士本人,以及她孩子的父亲赵先生。

张女士现已40多岁,她说,她是赵县人,原本和爱人一起在石家庄做白酒生意,有两个孩子,有一套石家庄市裕华区天然城的房子,虽然生意不太好做,利润微薄,但也能养得起家,一家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但自从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做民间借贷的郝某,为了生意周转从郝某那里借了高利贷,一切都变了样。借款、还款、再借款、还不上,想各种办法继续借款、贷款、抵押房产……在此过程中还办了离婚手续,直到最后,连房子都稀里糊涂没了,一夜之间无家可归。

从年10月开始,张女士就借住在石家庄的亲戚家,给亲戚家帮忙挣点生活费。孩子放到了母亲家代为看管,孩子的爸爸赵先生则四处流浪,居无定所。直到今年,张女士从报纸上看到了打击“套路贷”的相关文章,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套路贷”的受害者,她和孩子爸爸决定说出自己的遭遇,尽力求个公道。由于了解到与郝某相关的借贷纠纷很多,她写了“寻人启事”发布到网上,希望寻找一些有类似经历的人,共同维权。

2、从高利贷开始,生活变了样

自从接触了高利贷,日子是如何一天天变样的,张女士拿出了自己总结的一个表格,给记者一点点讲述这个痛苦的过程。

最初是从年开始,张女士和爱人经人介绍认识了在赵县做民间贷款的郝某,郝某告诉他们,用钱就说话。正巧那段时间生意周转不利,张女士就想到了郝某,他们用白酒做抵押,从郝某那里借了20万元,月息10%,打了20万元的借条,拿到手的是18万元,2万元利息被提前扣走了。一个月后,张女士还了郝某20万元。年,张女士以同样的方式从郝某那里借了20万元,利息2万元被提前扣走。但这次还款没那么顺利,一个月期限到后,张女士一时凑不出20万元,就和郝某商量能不能宽限几天,郝某说她可以帮张女士从银行办抵押贷款,拿银行贷款还她的借款。于是张女士就把房产证拿出来,委托郝某帮忙从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过程中,张女士的爱人赵先生被查到有逾期记录,郝某建议两人先办理离婚手续,再以张女士个人的名义申请贷款。张女士听从了郝某的建议,和爱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年3月,她顺利申请到了45万元的银行贷款,这笔贷款直接打给了郝某,除了偿还郝某的20万元借款,还偿还了此前张女士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的一笔25万元的小额贷款。此后,张女士和爱人需要每月还银行贷款元。

银行贷款还了几个月后,张女士就感到了吃力。这时郝某再次出现,告诉张女士可以帮她办理房产的二次抵押,可再借出10万元,以缓解还贷压力。张女士同意了。郝某就让她的朋友小付带着张女士去办理二次抵押的手续。年6月,小付带着张女士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把房产证抵押给高女士,质押借款10万元。在此其间,小付还带着张女士去了一家公证处,说房产二次抵押需要做个公证,拿出几页纸让张女士签了字按了手印。手续办完后,张女士就找高女士要那10万元的抵押借款,但高女士关机了,一直联系不上。

办完房产的二次抵押手续后,张女士因为生意忙,一时没顾上去找高女士要那10万元的借款,主要是银行也不来催贷了,让她压力骤减。几个月后,郝某再次出现,告诉张女士她的房子已经被卖掉了,催她快点搬家。张女士觉得房子自己一直住着,怎么会被卖掉,就没有理会郝某。

年10月,张女士和爱人忙完生意一起回家,发现门锁被换掉,给郝某打电话,才知道自己家的房子真的被卖掉了,卖给了赵某。他们赶紧联系小付,经详细询问,才知道当初小付带她签的“公证书”实际上是把房产全权委托给高女士处理的“授权书”,张女士当时没有看内容,就按小付的指点签了字。拿到“授权书”后,高女士很快就和银行结清贷款,把房子卖给了赵某。而据张女士事后了解,卖房子的高女士实际上是郝某的弟媳,买房子的赵某是郝某的丈夫。

3、报警求助,寻找同类受害人

因为一次次的贷款,生意黄了,房子没了,张女士和爱人一度心灰意冷。直到今年1月份,他们在报纸上看到有关部门打击“套路贷”的内容,联想到自己的遭遇,决定振作起来,讨个公道。他们从法院网上查询发现,涉及郝某的民间借贷诉讼不断,从年到年一直都有;又从房管局查询了解到,涉及赵某的房产交易也非常频繁。由此判断和自己有类似遭遇的人并不少。因此,张女士在网上发布了“寻人启事”,想找到更多的受害者一起讨个公道。

6月5日,张女士和孩子爸爸一起到赵县公安局报警,详细叙述自己的遭遇,仅做笔录就做了一天半。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依次联系涉事的郝某、小付、高女士。郝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卖掉张女士房产的高女士刚开始说,自己在赵县,不方便接受采访,让记者到赵县来。当记者真去了赵县再次联系高女士时,高女士一听是记者立刻挂了电话,此后再也不接电话。带张女士去做房产二次抵押手续的小付则表示,房产买卖是张女士和高女士之间的事,具体情况他不清楚。

6月13日,记者在百度上搜索与郝某相关的法院公告,果然搜出来多起民间借贷纠纷,于年到年期间公告开庭。

4、最高法:“套路贷”设局不仅要查凭证

还要查交易习惯

最高人民法院于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通知》表示,对“套路贷”的设局犯罪行为,如果诈骗者通过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法院不仅要审查交付凭证,比如借据、收据、欠条,还要审查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查明事实真相。对刑事判决认定出借人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如果已经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的判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通知》还强调了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25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