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大队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年7月19日上午,赵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在临洨路水榭花都西侧发生交通事故,伤者为一两岁儿童,医院抢救。接报警后,事故科长李拥军、事故民警王育龙火速赶往现场。现场位于临洨路水榭花都小区西侧,经调查查明,上午10时,鲁某(女,19岁,前大章乡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临洨路水榭花都小区西侧时,与一上路玩耍的两岁女童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将张某撞伤。鲁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本案比较特殊,撞人者鲁某家庭条件极其困难,父亲76岁,有脑血栓后遗症,母亲系智障人士,唯一的弟弟上初中,家中再无任何亲人,全家靠低保以及假期鲁某和弟弟外出打工挣钱维系生活。而此时,受害人张某的治疗费用已达万余元。同时办案民警还了解到,鲁某今年参加高考,高考分数分。事故科长李拥军、事故民警王育龙将上述情况向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韩建强,主管事故的政委张京昭做了汇报,韩建强大队长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经研究认为,如果此事故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鲁某的入学,也会给这个无依无靠的家庭以致命打击。韩建强大队长指示:联系受害人家属,进行协调调解,同时在交警大队事故科内部展开爱心捐助募捐。韩建强大队长,张京昭政委带头各捐助元。后张京昭、李拥军约见了受害人张某的父母,向2人通报了鲁红利的家庭情况,张某的母亲表示,只要鲁某尽力赔偿张某的医疗费,就不再追究鲁某的责任。接着民警向鲁某转达了张某母亲的想法,鲁某表示打工挣钱尽量赔偿张某的治疗费用。年10月3日,鲁某将打工挣来的元钱交给办案民警李拥军、王育龙,民警联系了张某母亲,将元钱以及事故科全体民警的爱心捐助2总计4元交给了张某母亲,并签订了协议书。鲁某对办案民警万般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学习报效社会。鲁某已于10月份被河北医科大学录取。来自:网信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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