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动员会,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会议由赵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王军波主持,县人社局主管局长郝英华、各乡镇主管领导、卫生院院长、信息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通报了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情况,并安排部署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会议强调,本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启动较晚,参保标准有所提高,时间紧,任务重,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引导,明确责任主体、规范缴费流程、征缴时限和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确保参保人员不重不漏,应保尽保,共同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圆满有序完成。

赵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通知

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参保缴费,各乡镇(村)集中缴费期为: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

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元。待遇享受时间:年12月26日到年12月25日。

三、参保缴费人员以家庭户为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全部参保,按户填写参保登记表,凭表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点(村)缴费。

四、原非农户、双职工子女、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赵州镇卫生院参保缴费或就近选择方便的缴费地点(村)缴费。

赵州镇卫生院参保点联系。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五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由政府补贴,个人不缴费。

六、不能缴费参保的人员:

1、石家庄市辖区内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

2、在石家庄市辖区内的其他县(市)参保缴费的。

3、正常享受职工医保的。

4、没有身份证号的无户口人员。

七、集中参保期结束后,新生儿需要参保的,在出生三个月以内,带户口本到医保中心办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八、年12月25日前在“人社局新生儿窗口”参保缴费的享受的是年待遇,年度需要重新缴费参保。

赵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年11月5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