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腾房执行有力度保民生司法有温度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赵县人民法院聚焦群众诉求,针对一起强制腾房案件,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兼具执行力度与温度,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威慑力主动腾清房屋,既破解了物业公司所占房屋的腾退难题,又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诉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腾清所占小区房屋,撤出该小区,停止对小区的服务工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该被执行人作为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小区供水、供电、供暖以及保障小区业主基本生活秩序方面拥有管理权限,其拒不履行的行为会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考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张恰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此类涉众民生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最快的速度腾清房屋,保障小区各业主的正常生活需求。
在该案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张恰院长与陈建辉副院长带队前往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催告限期自行腾房,被执行人当场承诺会主动履行。
之后该物业公司佯装搬离了部分物品,其法定代表人以患病住院为由拖延执行,在承诺期满未腾清房屋的情形下,我院又对该物业公司及其法人分别作出罚款决定,再次督促其自动履行。此时已10月中旬,冬季供暖期即将到来,为保障小区居民能够如期采暖,我院院党组当机立断,迅速组织人员警力制定周密的强制腾房预案,并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最后的腾房通知,告知其将于次日上午强腾。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无法继续逃避执行,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当日连夜主动腾清了房屋,次日顺利交付于业主委员会。
赵县法院坚持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意执行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注重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坚持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人民才有满意度!
原标题:《促腾房执行有力度保民生司法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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