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教育局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具体如下:(一)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力求做到“无缝隙、零死角、全覆盖”。(二)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1.足龄原则。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前出生)。2.属地原则。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负责安排入学。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5.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三)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1.县城内公办小学(指三大教育集团和赵州镇中心学校所辖小学)采取网上报名审核录取入学的方式(登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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