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孟令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孟令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秋生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虎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威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安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邓怀河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贾新哲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于海云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胜超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磊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宋鸿杰同志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不再担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谢连仲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坤增同志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温建国同志不再担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林志谦同志不再担任市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赵县宗同志不再担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职务。
陈艳春同志试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已期满,同意该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衡水市人民政府
年9月16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投票表决,任命:
罗宵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年9月8日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22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全计的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贾耀荣为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大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9月21日大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运晓同志为大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齐爱军同志的大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武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9月23日在武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国华的武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
任命:
李利东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燕向民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海龙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帅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波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程月(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耿耿(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欢(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盼(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夏季艳(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崔福臣为武安市人民法院磁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晶晶(女)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大同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雪飞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曹君杰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大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综合自衡水市政府网站、孟村融媒、张北人大、邯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