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元年的一天,江西省赣州府龙南县正堂里,县令赵阳山手里拿着一张状纸,堂下有一老者痛哭流涕,控诉其出嫁不足10天的女儿秋红被人无端杀害,请求县令查明真心,为她女儿报此大仇。
堂下老者叫吴贵,乃当地一家杂货铺老板。赵县令立刻带着仵作赶往现场查验尸体。在命案现场,只见秋红和衣仰面而卧,身上锦被盖在胸口以下,掀开被子一看,发现致命伤在咽喉处,气管、食管均被利刃切断。
赵县令传讯秋红丈夫何长英,何说何家与吴家世代联姻。吴秋红在襁褓之中时,吴家与何家就已经定了娃娃亲。秋红今年18岁,何长英28岁。何家有良田数十亩,又经营一些店铺,吴家也开有杂货铺,因此算是门当户对。何长英有一个痴呆的哥哥,娶妻吴氏,乃吴贵的侄女。昨天晚上,何长英和岳父吴贵进城去搬嫁妆,今天早上和岳父一起回来,却看见了秋红惨死家中。
赵县令随后又提审了其他人,结果均没有发现异常情况。随后下令到何家,结果在丫环梅香的被褥之下搜到了一封信,信上署名“昭姐”,下署“于”字而无名,抽出信件一看,只见里面写着:“耳目太众,存姑之言,姐早晚留神。他日我与姑当不负姐,小小前尤勿轻泄。”
经过审讯,发现“存姑”是秋红的堂姐,她早几年嫁到何家成了秋红的嫂子。吴氏嫁到何家之后,堂姐妹变成了嫂子与弟妹,二人关系更加亲近。“小小”则是秋红的小名。丫环梅香以前叫昭姐,买到何家之后才改名梅香。
赵县令审问昭姐,结果发现她根本不识字,也不知道书信内容是什么意思。再问她吴氏以前对她说过什么没有?她也无言以对,也不知道自己被褥底下会有这封信。吴氏则哭得昏倒在地,良久才苏醒过来。
赵县令认为此案肯定是吴氏与人私通,然后串通丫环梅香作为掩护。于是便对二人施加夹手指之刑,二人被夹得死去活来,却还是坚持大喊冤枉,二人都说不知道书信来自哪里。书信上写的那个“于”字,也不知道是谁。赵县令见问不出结果来,于是将二人关押起来,等找到新证据后,再行审问。
三个月后,赵县令依然没有找到新证据,于是便以吴氏私通杀人,丫环梅香作为从犯判处二人死刑,案卷一并上报按察使复审。按察使复审之后,再报送刑部核准执行。
吴氏被判死刑之后,吴氏的父亲认为女儿冤枉,于是便到省城上告。按察使刘大人接到报案,认为此案疑点重重,奸夫都没有找到就定罪很可疑,而且书信中的“于”字所指之人也没有找到,于是将陈县令撤职,让新任县令查办此案。
新任县令陈文到任后,立刻把本县所有姓于的年轻人拘押到案排查。经过审查,发现有一个叫于成的男子曾经在何家当过塾师,此人有作案嫌疑。陈县令于是将于成押解到案,并用大刑伺候。于成被拷打后,承认喜欢丫环梅香,并教她读书写字。但自己对书信一事毫不知情,也不知道“存姑”、“昭姐”是谁,更不知道秋红的小名叫“小小”。
在大堂之上,何长英说于成与梅香曾经眉目传情,彼此赠送礼物,还经常窃窃私语。此人作为私塾先生,在自己家里可以随意出入,书信上又有一个“于”字,所以很难不让人觉得他是无辜的。
陈县令认为于成就是凶手,因为他有作案的动机和时间,而且也有作案的机会。他能随意出入何家,又有梅香作为内应,勾搭吴氏并与梅香有染,最后被秋红撞见好事,所以才痛下杀手。陈县令于是对于成严刑拷打,于成实在是忍受不住,承认了自己杀人。
陈县令把于成的供词上报按察使,不巧按察使调到福建去当布政使了。新的按察使上任后,认为陈县令上报的口供中没有梅香和吴氏的证词,只有于成的证词不足采信,于是又让他重新审理。没有多久,陈县令母亲病逝,陈县令奉命回乡丁忧。新科进士龙云山接任陈文,成了新的县令。
龙县令重新审理此案,他让人取来纸笔让于成写下口供,结果发现于成的字迹与书信上的字迹完全不一样。龙县令于是又找来何长英,让他也抄写一份口供。何长英当场拒绝,他说既然是于成的口供,为何要让他来写。如果自己抄写口供,这就是在玷污自己的嫂子和妻子。
龙县令说,于成在昨日审讯时说书信是何长英让他放在梅香被褥下的,因此要洗清他的嫌疑,就必须抄写一份口供,以此证明自己是否清白。何长英无奈,只得抄写供词。
何长英抄写完毕后,龙县令对他说:“虽然你极力掩饰笔法,故意把字迹弄得潦草,但你起笔、收笔的方式永远改不了。你瞒得过别人,你却瞒不过我。因为我钻研书法20多年,一眼就看穿了你的把戏!”这封书信,就是何长英所写。
何长英自然不服,口中大呼冤枉。龙县令找来于成对质,于成说自己在何家当塾师,喜欢上了丫环梅香,在与梅香幽会时被何长英发现。何长英于是拿来一封信交给他,让他放到梅香的被褥底下去。何长英说,他不想娶秋红为妻,但父母逼着他娶。只要有这封信在,以后就可以用这封信为借口休了秋红。于成有把柄在何长英手里,于是不得不照办。
于成说当时自己放这封信时,何家的厨娘正好路过撞见自己放书信,所以可以让厨娘来证明自己所言不假。龙县令让何家的厨娘前来作证,厨娘来到后证实于成所说之话为真。
人证物证俱在,何长英只得承认是自己让于成放的书信,但即使如此也不能证明他杀了人。龙县令将何长英、于成二人关押进大牢,找到新的证据之后,再对二人进行发落。
第二天,县令检查案卷时发现了一桩控告廖氏把女儿毒死,却把新娘尸体送入丈夫家门的案件。龙县令于是提审当事人对此案进行审理,廖氏父母被带到堂上,新郎父母也被带到堂上,唯独没有新郎。
龙县令问衙役为何不把新郎带来,衙役说新郎早已经在县衙了,他就是被关押在大牢里的何长英。龙县令一听,当即觉得十分奇怪,秋红不是才过门10天吗?何长英为何又当了新郎?
经过调查,原来是秋红死后,何家父母又为何长英定了一门亲事。迎娶的女子是本县廖家的女儿,在三天前迎娶。当何长英打开花轿门之后,发现廖家女儿已经死在轿子中了。明明出门时还是活人,为何到了廖家就死了呢?于是何家到县衙状告廖家以死女嫁人,企图嫁祸给何家。
当时前任县令陈文忙着回家丁忧,于是没有时间处理此案。龙县令到任后,又很快将何长英抓进了狱中,因此这起案子就被耽误了下来。如今龙县令可以两案一起审理,查出这案子背后的真相了。
廖家女儿尚未安葬,龙县令于是带着仵作去验尸。结果发现廖家女儿的确是被毒死的,经过逐一排查,发现廖家女儿的结义姐姐贺氏在廖家女儿上轿前来祝贺,并且带来了一盒枣糕让廖家女儿吃下。廖家女儿被毒死,十有八九就是贺氏所为。
贺氏很快被传唤到堂,龙县令单独对她进行审问。贺氏开口便说自己与此事无关,龙县令对贺氏说他已经知道了真相,如果不招供就要大刑伺候,到时候受不了酷刑,也要招供,何不如现在就招,或许可以从轻处置。
贺氏一介女流,自然熬不住大刑,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贺氏说她与廖家女儿是结义姐妹,二人曾经一起发誓,永远不嫁人。如今见了廖家女儿毁约嫁人,以嫉妒之心使她生起仇恨,所以在新娘出嫁当日,于是在枣糕内下毒,把新娘毒死在轿中,完全是自己的嫉妒心在作怪。
龙县令对贺氏的说法将信将疑,于是又对何长英进行单独审问。龙县令还是采取老办法,告诉何长英贺氏已经被捕,而且已经招了所有的罪行,何长英再继续顽抗下去,也改变不了案情的结果。何长英听罢信以为真,于是便说出了案情真相。
原来,何长英真正的相好是贺氏。当何家父母做主,要何长英迎娶秋红时,何长英坚决拒绝。但父母坚持不肯,一定要让儿子娶秋红。何长英于是布下毒计,在白天去岳父家搬嫁妆,晚上潜回家中杀死秋。丫环梅香被褥底下那封信,正好可以嫁祸给梅香和嫂子吴氏。
但何长英没有想到的是,即使他杀了秋红。父母也不同意他迎娶贺氏,因为贺氏是一个寡妇,而且传闻她不但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何家父母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人进门,于是给何长英定了廖家的女儿为妻,准备迎娶过门。
何长英迎娶的廖家女儿,就是贺氏的义妹。二人曾经发誓一辈子不嫁人,廖家父母因为看中何长英家富有,于是便硬要女儿嫁给何长英,这样二人又能继续在一起了。
贺氏喜欢廖家女儿,但她更爱何长英。于是在何长英的支持下,贺氏带着有毒的枣糕到了廖家,欺骗廖家女儿说要和她一起死。廖家女儿信以为真,以为贺氏真的要与自己永远在一起,于是便吃下了枣糕。
贺氏提前吃下解药,廖家女儿上轿后在半路上毒发身亡。所以,当何长英把廖家女儿抬回家时,早就知道她死在轿子里了。为了堵住廖家的嘴,何长英又把廖家父母告上了县衙。
何长英两次杀死新娘,就是为了和寡妇贺氏在一起。何家父母反对二人相爱,二人可以想办法劝说,但不该用这样的手段连杀两个新娘。此举着实可恶,心肠之狠毒,令人发指。
此案曲折离奇,连续三任县令审理才最后水落石出。何长英心机真是深沉,且心肠狠毒。两个新娘万万没有想到,害死她们的竟然是她们最熟悉的人。何长英与贺氏二人最后被判处斩首之刑,并将罪行公开展示,以儆效尤。
自此,清代新娘奇案,宣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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