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

关于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扎实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损害赵县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对象

赵县所有部门、各乡镇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征集问题内容

(一)对帮扶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的。

(二)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自行扩大权限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落实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不到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的。

(四)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

(五)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不负责任,官气十足、野蛮执法、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搞特殊、耍特权的。

(六)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的。

(七)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八)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草率敷衍、消极懈怠,该解决不解决,该协调不协调的。

(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群众合法权利的。

(十)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十一)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十二)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十三)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征集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核实,尽快加以解决或予以妥善处理,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

投诉举报通道。举报人可通过投诉举报-,-(8:00-18:00),投诉举报电子邮箱:zxyhyshjzxzl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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