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上10点左右,河北赵县雅客e家附近,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背后中刀,伤情严重。
13日凌晨,受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调取监控,专案组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对将被害人刺伤后,又骑车将其撞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背后捅刀子,然后再骑电动车撞,这是非要把人害死的节奏啊!
多大的冤仇,非要采取如此残忍、血腥、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纵有深仇大恨,不还有法律吗,为什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非要暴力犯罪?
被害人死了,犯罪嫌疑人呢,你能逃到哪去?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遇到问题,处理矛盾,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协商,协调,诉讼,那么多方式不选,偏偏选择极端的报复杀人,为啥啊?不知道杀人偿命吗?
兴许你是有理的,是站在道德和法律支持的一方,不论对方犯了多大的错,自然有法律会制裁他,可现在呢,你成了凶手,杀人犯,你犯罪了,法律首先要制裁的是你!你这是故意杀人啊!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没有一点矛盾,不把人逼急了,也不会动刀子。不管是谁有理,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悲剧,两败俱伤。
路有千条,别走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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