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医保费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赵县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医保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赵县医保局会同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赵县税务局印发《赵县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自年2月起,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5个月。经初步测算,可为企业减负万元左右。
为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保障不受影响,在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的基础上执行“三不降”政策。即参保职工缴费期连续计算,当期待遇不降低,医保报销政策待遇标准不降低,个人账户划转标准不降低。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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