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会昌县医疗保障局在会昌县融媒体中心举办“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许强同志围绕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开展情况及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答记者问:
问题一:您好!我想请问年9月1日起执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给群众带来了哪些医保红利呢?
这位记者朋友你好!政策调整后,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元降低至元,其中贫困人口降至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其中贫困人口提高至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贫困人口则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概括性地说,就是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超过元的部分,报销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超过元的部分,报销65%,不设封顶线)。
问题二:近期,赣州市出台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新政,哪类人可享受该项政策,具体待遇是什么?
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中,患有“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可享受该项政策。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品费用,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65%。
问题三:什么叫国家4+7带量采购试点?试点扩围给群众带来什么改革红利?
年11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个城县(简称4+7城县)作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县。指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25个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作为试点药品,在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进行带量采购。各试点城县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
年底,我省作为试点扩围省份之一,实施后将给赣州市群众带来以下两方面改革红利:一是减轻相关患者药费负担。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更为明显。二是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实现“提质降价”,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我县执行药品带量采购后显著提升了群众的用药质量水平。
来源:会昌县医保局编辑:小兴(hcwjwx)法律顾问:李群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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