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北省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处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着力延长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的同时,强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托管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升农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政府支持培主体
全市加大对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托管服务的政策、资金支持。年以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形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风险准备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保证风险补偿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精准施策,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稳慎推动土地有序流转,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到年底,全市土地流转率达46%,规模经营效益得到大幅提高。
—年,市财政共计投入多万元资金,用于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安排万元用于“政银”合作,每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2.25亿元贷款支持。通过政策、资金的大力支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壮大。截至年底,全市有国家级示范社37家、省级示范社家、市级示范社家;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多家,万亩以上托管服务组织家,省级示范托管服务组织33家,省级托管品牌服务组织7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次,服务小农户面积万亩次,其中耕万亩次、种万亩次、防万亩次、收万亩次。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万千瓦,其中大中小型拖拉机13.6万多台,种植机械台(套),收获机械台(套),收获后处理机械台(套),植保无人机架,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托管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项目带动强主体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托管服务项目,通过项目落地实施,服务小农户、扶助小农户。目前,全市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和托管服务项目县次达24个,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和托管服务,农户每亩降低成本约80元,每亩化肥使用量降低20%左右,全市农业增收3.1亿元,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分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资金兑付等工作。同时,成立由县(市、区)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村委会人员参加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后的考核验收,强化事中事后关键环节监管。层层压实责任,环环严格把控,确保项目实施不走样,效果不打折。年,赵县县委、县政府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列入县域十大民心工程来抓,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形成了全社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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