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河北石家庄行唐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清表问题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行唐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清表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称,经初步核实,两村毁麦地块中有14户村民共40.39亩土地,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租赁合同。通报称,已刑拘项目负责人,问责副县长等人。
在今年夏小麦即将成熟、收获之际,公开报道却传来多起毁麦苗的事件。仅河北石家庄就有多起,如4月上旬在石家庄赵县,种粮大户的70亩麦田一夜之间被毁;在元氏县,某开发商“五一”假期前,利用夜色掩护出动铲车,把已经抽穗结粒的麦子给整片铲毁。如今,行唐县又发生类似事件,再次令人感到心痛和愤怒。
小麦是我国主要口粮品种之一,也是农民辛苦耕作之后的希望所在,然而收获在即的小麦,却遭遇人为毁坏,这不仅造成种麦农民希望破灭,在一定程度上也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虽说我国粮食安全有保障,然而,国际不利因素增大,国内毁麦苗事件多发,不免让人担忧粮食安全。因此,保障粮食安全须从严处个案入手。
就上述事件而言,毁麦苗的行为非常恶劣。该光伏发电项目方,在没有与当地村民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竟然强行将麦地铲平,将已经抽穗的麦苗破坏。这既违反相关法律,也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既威胁粮食安全也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对涉嫌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刑拘,都是应有之义。
同时,当地有关方面监管工作缺失缺位,是造成不良后果的原因之一。如果严格依法对该项目方进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粮食安全,显然项目方没有胆量也没有机会毁麦苗。对于失责问题,通报称,对分管副县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给予免职处理,对镇分管领导等人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无论是对项目方的查处,还是对失职官员的问责,都体现出有关方面依法处置态度。这样的查处态度,既让涉事项目方、失职官员付出了代价,也对其他投资商、官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对于保障农民权益和粮食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因为这种态度表明,谁违法铲地毁苗,不仅农民们不答应,党纪国法也绝对不会允许。
不过,在40多亩麦地、麦苗被毁之后才出手,显然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粮食损失。所以,对这种毁麦苗个案进行严肃整改,不能限于处罚和问责,还应该反思监管漏洞。项目方之所以违规强行铲地毁苗,是想造成无法耕种的事实,再与农民谈判;而当地有关方面为了政绩,则纵容项目方胡作非为,这个根本问题须解决。
针对小麦未熟就收割做青贮饲料现象,农业农村部最近下发《抓紧核查各类毁麦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近期,个别地方出现青贮小麦等毁麦问题,既对夺取丰收带来不利影响,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小麦安全成熟颗粒归仓,请各地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就各类毁麦问题进行全面摸查排查。
除了排查“收割青小麦转饲料”外,笔者以为,还应该对其他毁麦苗的行为进行摸排,对于上述事件应该挂牌督办,既要确保处罚、问责到位,也要健全事前预防机制。总之,别再给违法铲地毁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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