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赵县韩村镇北何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何聚辉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何聚辉在负责北何家庄村危房改造项目期间,明知该村村民王某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填报虚假材料,致使王某通过审批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何聚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违规享受的危房改造资金已追回。
2.井陉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彦军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朱彦军主管扶贫工作期间,对白土坡村、杜家庄村、北平望村、康家村扶贫项目监督检查不力、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致使出现扶贫项目无收益、扶贫资金浪费等问题。朱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
廊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司法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经查,年1月至年3月,市司法局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为机关22名处级干部发放家庭电话费2.61万元;违规为机关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费36.24万元。年5月,违规为机关全体人员发放“两会”安保加班费2.95万元。年至年,违规发放司机出车补助和年终安全奖金16.12万元;机关食堂经费管理不规范,97.27万元无正式票据入账。时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书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崔铁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霸州市安监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年12月,经时任霸州市安监局局长、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会长刘金棠提议,霸州市安监局委托旅行社统一安排行程食宿,组织本单位职工共49人分两批次赴江西井冈山、南昌、庐山等地参观旅游,共计花费14.33万元,在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账户列支。刘金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固安县职教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问题。经查,年11月至年8月,固安县职教中心用账外资金支付教师1万元旅游费,违规使用账外资金为教师发放津贴、招生补助共计7.万元。时任校长张润林受到撤职处分。
4.永清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春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经查,2年5月7日中午,姚春林与党政办公室主任吴某某、亲属张某在饭店用餐并饮酒。之后,姚春林与吴某某返回工作岗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姚春林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廊坊纪检监察网
责编:李铁兵、姜薇编辑: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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