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我市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提速专项行动,为在建项目有序快速推进创造条件。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安排意见,各县(市、区)政府抓紧研究明确本级政府属地的个市重点项目领导包联任务工作分工,明确项目包联领导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包联领导签订“项目推进责任状”,限期开工或竣工。研究出台本辖区加快推进签约和在建重大项目进度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
按照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原则,对省领导包联我市的重大项目和个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并颁发《石家庄市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证书》。
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室”,明确代办员,专人负责引导并代办项目审核直至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事项,并相应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确保项目早落地、快建设、早达效。
对持有“绿色通道”证书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制定出台具体差别化管理措施,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外,保证对达到环保标准的不搞“一刀切”,重大工程及配套建材、运输等作业不停工。
开展项目“招商月”活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确实“走出去”,重点围绕“4+4”现代产业项目开展招商,对“招商月”活动成效进行全市通报,重点依据招商项目数及落地率进行排名。
每月通报个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招商签约项目落地情况。同时增加重点在建项目供地率排名。市政府对重点项目供地率、投资完成率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和签约项目落地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或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强力保障要素支撑
切实保障和解决好项目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难问题,制定签约和重点项目用地计划,优化土地供应,土地指标优先向签约项目和重点项目倾斜,确保每年分配到各县(市、区)土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以上项目和“4+4”现代产业项目建设。未按期完成组卷报批的,按规定收回各类用地指标。
积极协调占补平衡跨区调剂价格,项目所在地主要领导负总责,县、乡、村协调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依法依规做好组卷、安置、拆迁、征地工作,加快征地手续办理速度,保证个计划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能按时限开工建设。尤其对栾城、赵县等受占补平衡指标制约的平原县(市、区)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帮扶工作,集中解决一批占补平衡指标。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容量、水、电、气资源等紧缺指标全力保障。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银企对接活动,积极为项目单位和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平台。
——深化领导干部包联重点项目制度
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市、县两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市级领导分包推进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分包推进市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包联帮扶制度和“六个一”工作机制,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搞好面对面对接服务。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制度。项目所在地政府作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主体,帮助项目单位积极加快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年终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目标约束,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班子考核体系。对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开工率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
建立重大项目电子跟踪督办系统。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对列入省、市重点的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切实做到项目审批未到位不放松、未如期开工不放松、未按进度要求推进不放松,确保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立重大项目跟踪督办清单,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及时跟踪问效,有效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实时掌握进度,逐月对招商签约成果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通报。
“效能革命”是我市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重要举措。我市将紧紧围绕“创新、强企、解难、惠民”,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从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人民福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
开展“效能革命”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重大举措。我市将全方位推进行政审批提质提速提效,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效能,我市将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到年底,市级重点领域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
我市将整合各级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审批职能的各级部门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申报端口进行“外网申报、内网审批、限时办结、证照寄送”,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我市将积极探索“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推行“受审分离不见面审批”。并简化企业登记注销程序,企业登记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1日办结、即时办理等经验做法;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将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登记注销“一网”服务。通过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移动端,重点实现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机动车、公积金等一批热点领域事项移动端办理。并通过与综合性服务大厅对接,实现移动端网上预约、办事提醒、智能查询。推行审批结果自助打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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