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企业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赵县警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排查整治全县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坚持主动提供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民警认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事件,采取深入县域重点项目企业和重点工程工地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摸清影响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常态化走访企业25家次,收集意见、建议6条,排查安全隐患3处。
二、深入企业走访,构建和谐关系。
在认真摸排基础上,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重点企业、企业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周边治安整治建议的双向互动机制。局党委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家重点企业,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组织召开恳谈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及公安业务范围内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协调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制度,主动接受各种法律咨询,落实跟进服务措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共组织召开恳谈会11场次,接待企业员工余人,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鼓励企业对公安机关优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保障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整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水平。
三、强化区域巡逻,严打各类犯罪。
城区分局、各派出所把重点企业周边巡逻防控作为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科学动态的巡逻勤务机制,将全县重点企业纳入巡防“必巡点”,强化重点企业周边的治安巡逻,提高企业员工见警率,全面压降涉企案件发生。组织36名企业保安、余名治安志愿者开展警企警民联防,将企业群防群治力量巡逻范围向企业周边辐射,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置各类案(事)件。对围堵企业大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等涉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严正警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企案件线索,认真核查、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
四、改进管理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辖区民警督促企业完善防范设施、落实内保制度,增强防范能力,指导企业新增监控探头80余个,报警设施6套,全面提升了企业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建立了企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努力消除各类不安定因素,目前共收集掌握各类信息5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3起。(通讯员李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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