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讨薪而爬上塔吊上演自杀闹剧事件层出不穷。近日,在河北赵县东明金桥工地上,王某(女,四川省广元人)为讨要工资爬上工地1号坑塔吊,扬言称“不给钱就跳下去不活了”,吸引大量人员围观。
当地警方赶至现场后立即开展劝导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政策教育,稳定其情绪,同时紧急疏散撤离无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导下,王某情绪渐渐稳定,并最终被成功救下。救援过程中,冯某(男,四川省通江人)等三人阻拦现场救援人员执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随后王某、冯某等四人被民警带回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警方对冯某等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处罚,对王凤琼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违法讨薪后果严重
讨薪是合法诉求,遵纪守法是底线,恶意讨薪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理性合法讨薪,才是正确维权途径: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三是委托律师进行调解。赵县警方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劳动者:维权要合法,违法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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