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医院 http://m.39.net/pf/a_5154126.html

会昌县出台实施《会昌县“双清”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县推行干部清廉指数、单位清风指数(以下简称“双清”指数)评价管理机制,构建了一套量化评估、直观生动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使县域政治生态有了“体检表”和“坐标尺”。

合理设定范围政治“画像”全覆盖

《办法》按照县属单位、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原则,将全县所有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含普通教师、医护人员、村居干部)及具有独立财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乡镇(含村居)、人民团体列为“双清”指数评价管理对象。明确指数以分值形式体现,干部清廉指数基础分值为分,单位清风指数为单位干部清廉指数平均分,采取负面扣分制,实行动态管理,以干部、单位受“四种形态”处理及干部列为失信“黑名单”、恶意拖欠物业费、不尽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等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等负面事项为评价指标,根据不同负面事项对干部、单位予以相应扣分。评价对象全覆盖,让全县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干部都有了一幅政治“画像”。

量化评价指标精准监督更有力

《办法》结合实际,设置了一套科学量化的负面事项扣分规则,确保监督评价客观、精准。如,明确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的扣41分;被列为失信人员黑名单或存在不尽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恶意拖欠物业费等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的每项扣20分。明确单位因职责职能范围内工作落后导致本县受到市级、省级、中央点名通报批评的分别每次扣5分、10分、2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的扣20分;单位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政务(行政)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每人次扣15分。

《办法》规定,依分值对干部清廉指数设置金牌、绿牌、红牌3类标识,对单位清风指数设置金牌、绿牌、黄牌、红牌4类标识,按标识对干部和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为提升评价管理质效,明确开发“双清”指数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日常运作平台,并对“双清”指数评价管理涉及的相关信息收集、录入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相关单位在信息收集、录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以及信息报送、录入的时限要求和出现相关过错的惩戒措施。

突出关键环节结果运用“实打实”

《办法》明确建立清风指数定期通报制度,由县纪委监委每月初分单位对上月清风指数进行一次全县通报,对清风指数为黄牌的单位发出警示函;对清风指数为红牌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清风指数低于30分的单位,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如涉及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约谈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或乡镇(社区)纪委书记。此外,县纪委监委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连续12个月保持金牌指数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清风单位”荣誉牌。对获得“清风单位”荣誉牌的单位,后期如出现黄牌指数情况,收回荣誉牌。

《办法》规定凡是涉及干部或单位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等事项,均须由县纪委监委出具基于“双清”指数的廉政意见。清廉指数为红牌的干部,不得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等,并作为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清风指数为红牌的单位,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对未征求廉政意见造成受限制对象得到评先评优或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

目前,“双清”指数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县共计家单位、名干部纳入系统管理,已录入负面事项个。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年第期

来源:会昌县委改革办

编辑:信息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