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6月12日3版

□本报记者刘青

王楚云是赵县石塔学校实验校区七年级的学生,是一个爱学习、爱劳动、爱生活、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从一年级开始,王楚云就被同学们选为班长。这对于没有管理经验的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在心里就立下了誓言:一定要带好班集体,为班争光,为学校争光。王楚云说:“我们年级其他几个班的班长,工作都非常优秀。我当上了班长,也不能逊色。”她通过不断地学习,认识到要带好班集体,就要以理治班,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同学们的领路人。

王楚云经常帮助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在一次考试前的晚上,她正在家里复习功课,忽然一位同学找她请教习题,王楚云欣然答应。但是,她讲解多遍之后,那个同学依旧没明白。同学有些泄气,对王楚云说:“我看我是学不会了,干脆照着你的答案,抄一抄得了。”王楚云坚决不同意,于是她又找了许多和这道题相关的例子给同学讲解。又用了一个小时,这位同学终于掌握了解题方法。尽管用了好长时间,能帮助同学,王楚云感到非常开心。在王楚云的观念里,助人为乐的对象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同学,而应是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她越来越体会到自身的价值和助人的乐趣。雨天遇到同学没带伞,她会把自己的伞让给对方;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老人或抱小孩的人,她会主动把自己的座位让出去。

对待学习,王楚云虚心好学,勤奋刻苦,课前认真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及时做笔记,积极回答问题。与此同时,她注重均衡发展,各门功课成绩都能名列前茅。长期的自律,使得她能够做到不骄不躁、谦虚、自信、乐观,集体荣誉感强。她不但能够真诚地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也能够正确地对待同学对她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在生活上,王楚云十分俭朴,从不铺张浪费,从不乱花一分钱。小小年纪,王楚云已经获得了许多荣誉,但是她并不为此沾沾自喜,而是把荣誉当做学习和前进的动力。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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