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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郭景茹 刘子腾)近日,赵县人民检察院在一起监督执行案件申请人家门口,召开公开听证会,促进案结事了,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揪心事。

2月22日,一女子搀扶着年迈且行动不便的老人来到赵县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询问得知,老人赵某某在被雇用提供劳务时意外受伤,法院判决后,被告始终不履行赔偿义务,赔偿款迟迟不能执行到位,因此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赵县检察院干警第一时间开始审查,调取法院卷宗,认真审核材料。经审查得知,年9月,耿某某雇用赵某某为其提供劳务,赵某某因意外从车上摔下,脑部严重受伤住院,共花费11万余元医药费。法院经审理判决,耿某某赔偿赵某某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执行到位元,对剩余部分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了解情况后,检察干警主动约见被执行人,同法院执行法官一起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赵县检察院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展了上门听证,释法说理。会议邀请法院执行法官、律师、新寨店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及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当事人陈述了申请事由和依据,法院法官介绍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及导致判决内容执行困难的原因。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审查查明的事实以及处理意见。听证员及律师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最后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的处理意见合法合理合情。

申请人感慨地说:“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检察院,没想到检察院如此用心对待,这么短时间就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

“我们将继续监督法院执行,同时为解决信访人现实家庭困难,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赵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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