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移风易俗,抵制民俗烤火陋习,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建设宜居城市,年我县禁止民俗烤火。农历正月初十、十五、十六期间,我县在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传统烤火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禁烤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国道、西至工业四街、北至国柏路。
—END—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3924.html
为推进移风易俗,抵制民俗烤火陋习,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建设宜居城市,年我县禁止民俗烤火。农历正月初十、十五、十六期间,我县在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传统烤火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禁烤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国道、西至工业四街、北至国柏路。
—END—